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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0日電)立委顏清標酒帳案,台中高分院今天更四審判決,顏清標及台中市議長張清堂各判處3年6月徒刑;前台中縣議會主秘蔡文雄則判刑6年6月。
顏清標、張清堂等人,被控10幾年前擔任台中縣議會正、副議長期間,利用職務之便,將酒店消費用公款付帳,詐取財物。台中高分院今天更四審判決。
顏清標及張清堂各判刑3年6月、褫奪公權3年;蔡文雄判刑6年6月、褫奪公權4年。1000920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920/5/2z1ev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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